该局结合“十一”期间旅游市场特点,充分发挥市场巡查、食品监管、消费维权职能优势,按照“预防为主、即时处置、快速反馈”的原则,积极前移三个关口,全面构筑“十一”期间旅游市场监管网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共巡查各类市场主体370多家,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业户32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3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元。
一是前移旅游市场巡查关口。在部门联席会议框架内,与旅游、卫生、物价等部门合作,积极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环境,组建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小分队,深入风景区、车站、码头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对旅行社、宾馆、饭店、酒吧、KTV以及渔家乐旅游经营主体等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审查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情况,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降低其信用评价等级,暂停其经营资格。
二是前移食品安全监测关口。一方面,派出
工作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加大对商场、超市、小卖部、小食杂店内经营的米、面、粮、油、乳制品、肉制品、酒水饮料、预包装食品、散(裸)装食品的检查频率,重点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QS认证、厂名厂址等有效信息,指导商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四项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篡改生产日期和生产许可证的3000多包儿童食品进行了依法封存。另一方面,依托各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配备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强化对上市农产品、海产品等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测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食品抽检结果公示制度和问题食品退市制度,对问题食品信息及时公示,并引入退市制度,及时销毁。
三是前移消费投诉举报关口。为保障来蓬游客合法权益,该局立足消协消费维权职能,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增设消协“一会两站”机构,延伸维权触角,着力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旅游消费纠纷处理体系,将消费投诉举报关口前移,在重点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提示牌13块,设立了流动维权岗(站)1处,配备了电动维权车,实行全天候流动巡查,现场受理游客投诉举报,及时化解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