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29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吴书光
在今天山东省有关方面举行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朱晨曦说,自去年11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案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8名,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自去年11月开始,山东省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大力强化破案攻坚,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共立非法集资案件87起,涉案金额33亿元;破案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8名,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在此期间,一批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政策的强大威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从近年来特别是专项行动期间立案侦办和破获的非法集资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活动呈以下特点:非法集资活动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呈现逐年增多趋势;犯罪主体呈现由自然人犯罪向公司化、企业化、有组织运作转变,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越来越多,涉及领域日趋广泛;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亿元甚至数十亿元的案件屡见不鲜。
据介绍,此类案件多发除与不法分子精心策划以及非法集资活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欺骗性有关外,参与投资者经不起高额利息的诱惑,缺乏投资理财的法制意识、风险意识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发展蔓延。
山东警方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拒绝高息诱惑,消除投机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以免误入陷阱、上当受骗。
公安部决定,今年3月1日起至8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将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集中行动。山东警方将在此期间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早处置,对大案要案全力攻坚,快速侦破;对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坚决遏制非法集资犯罪高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