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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法院便民新举措 交通事故可司法确认

时间:2012-02-03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山东商报

  日前记者从章丘法院获悉,该院在交警队开设的“交通法庭”内,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遇到对方签了调解协议书,同意赔偿,但就是赖着不履行,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而以往这种情况多要通过打官司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据介绍,从起诉、开庭到宣判,这个过程要花上数十天。而在这之后如果对方仍拒不赔偿,当事人无须打官司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前不久, 肇事司机杨某驾驶的大型客车与夏女士骑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当即翻进沟中,夏女士腿部骨折。事后,在章丘市交警大队的主持下,车主杨某和夏女士达成赔偿协议,由杨某一次性支付给夏女士赔偿金5000元,并当场过付完毕。

  为避免产生后续纠纷,双方当事人持协议向章丘市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审查,法庭依法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从而使这份协议具有了法律效力。就这样,一起有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到一个小时就处理完结。

  “司法确认决定书与判决书、裁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看到司法确认决定书上的这几行文字,夏女士心里踏实了。

  采访中记者获悉,以交通事故案件为例,法院立案后,往往诉讼主体并不全面,转至审判庭后还需追加被告,特别是保险公司,大多数案件不能如期开庭,不利于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尽早得到救命钱。而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有效运用,亦有异曲同工之效,这也正是为了满足司法救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