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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矿者毁林修路 官方称属实

时间:2011-12-03  来源:水母网  作者:纪殿国

    水母网12月3日讯(YMG 记者 纪殿国)12月1日和2日,媒体刊发报道《非法开矿者大面积毁林修路》、《牟平观水镇镇长表态欢迎媒体监督》,披露烟台牟平区观水镇金鸡庄北山遭采矿者毁林修路,YMG 记者现场采访遭不明身份者围堵最后被迫报警。文章公布后,引起牟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牟平区林业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实地勘察和调查。经初步调查,毁林修路事实成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林业部门查实毁林修路事实存在

    文章公布后,牟平区林业局组织执法人员赶赴观水镇金鸡庄北山。因举报人在莱阳无法赶回,牟平区林业局执法人员与举报人指定的金鸡庄村其他村民一起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

    勘察发现,所毁林地权属为观水镇金鸡庄村和铎疃村。在观水镇金鸡庄村北山与铎疃村林地交界处,确有一段通往山顶的新修道路,该道路属毁坏林地而修建;同时道路西侧还有一处钠长石矿探矿点,同样属于毁坏侵占林地。

    在接受调查时,金鸡庄村支部书记孙华丰和铎疃村支部书记王传军称,该道路由牟平区观水镇观水村姜某某修建。姜某某称要在金鸡庄村北山实施探矿作业,需要修建一条通往矿区的道路,因而要毁坏这两个村的林地。经孙华丰和王传军同意,姜某某于2011年10月,使用挖掘机实施毁林修路作业。经初步调查,牟平区林业局确认毁林修路事实成立。

    据了解,此次毁坏林地修路行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涉嫌毁林探矿的当事人姜某某因不在牟平,当地林业部门已责令其返回,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市民呼吁依法严惩责任人

    连日来,媒体披露的牟平观水镇金鸡庄北山大面积林地被毁一事,引发社会各界人士愤慨,市民纷纷通过96110谴责毁林行为,呼吁要依法严厉惩处责任人。

    “林地是国家的,不是哪几个少数人的,更非某个村同意便能随便处置的。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这得问国家法律答不答应。”观水镇王女士在电话中气愤地说。依法查处毁林人,震慑毁林犯罪行为,还百姓山林秀美成为众市民的心声。

    采访中,牟平区水镇金鸡庄众村民也纷纷向媒体对毁林事件进行舆论监督表达赞赏,村民表示:此次毁林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当地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果断介入,让村民看到了希望。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规,涉嫌毁林不仅要补栽树木,责任人还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牟平区观水镇此次大面积毁林修路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