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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法院“小提示”让当事人获大益

时间:2014-08-12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今年以来,临沭法院创新司法为民理念,推出“四项提示”制度,把诉讼风险及时告知当事人,使群众诉讼心中有数,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立案小提示
 
    由于当事人对文化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当事人文化水平不高,对法律知识了解很少。所以要求诉讼中心的工作人员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接待每位当事人,及时解答立案咨询,耐心讲解案件流程。并将民事起诉状、申请执行书等常用的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打印出来,放置桌面,供当事人查询使用,对当事人在诉状中没有写明诉因的,及时说明,并告知其补充完整。设置温馨提示告知牌,常见的离婚、交通事故等案件通过告知牌的方式让当事人知晓应该准备的诉讼材料,做到有的放矢。
 
    举证小提示
 
    通常所说 “谁主张、谁举证”,然而由于部分当事人的法律水平所限,不知道如何举证。法官要结合实际案件,告知当事人积极、全面、正确、诚实的完成举证,对自己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财产保全小提示
 
    很多当时人以为赢了官司,所要资金就理所当然的归自己所有了,不知道还要财产保全。为了防止造成债权人赢了官司而拿不到钱的现象发生,要求法官及时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进行释明,增强财产保全意识,防止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案件审理中被转移、变卖,导致案件在执行阶段陷于被动。
 
    申请执行小提示
 
    在案件判决之后,实现生效的法律文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履行,即:对方当事人自动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另一种便是执行。 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要及时告知胜诉方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所需的材料,以及如何递交申请执行状,明确告知申请执行的权利,从而使当事人在法院的提醒下及时申请执行,以便于案件得到顺利地执行,从而也可以缓解执行案件过于集中带来的压力,促进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