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德州市安监局了解到,自2012年12月7日至2013年5月底,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做到一处重大危险源一个档案,以方便跟踪检查和管理。
在此次建档活动中,德州市所有辨识确认了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今年年底将按要求向当地安监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申请重大危险源备案。已经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的单位要进行重新辨识、安全评估、重新分级备案。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建档、备案等工作要在企业建设项目验收批复前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可作为重大危险源备案的材料,但是修改后的建设项目验收评价报告正式报批前应附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