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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高出国家规定水平5元

时间:2012-11-30 11:18:59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知,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提高到60元,比国家规定的平均水平高出5元,该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行,2012年年底前发放到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居民手中。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10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2010年省财政出资支持各地开展省级试点,2011年7月,我省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比国家规定提前一年。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筹集拨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94.8亿元。

    到目前为止全省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4276.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1235.1万人。省财政已提前拨付今年省级补助资金1.1亿元,支持各地落实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