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菏泽东明的张先生花八百元在电视购物上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却掉入连环陷阱,损失了一千四百元。
11月12日下午,东明县陆圈镇的张先生被一个电视购物广告吸引,花八百元买了部“苹果”手机。试用5天后这部手机就出现了故障,张先生把手机送到维修站检查得知是部翻新机。张先生立刻联系卖家,对方告知他可以将手机寄回后换新。张先生按照要求寄回手机后却迟迟没有得到换货,打电话后对方表示还需再支付六百元。张先生又交钱后收到的却是部无法正常使用的杂牌机,再也联系不上对方。12月4日下午,意识到上当的张先生来到东明县工商局投诉。
菏泽东明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快递上显示邮寄的地址在大连,但名称用的却是北京一家公司,联系电话也是北京的,按照电话号码打过去,对方一直关机。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付款前请确认寄件信息是否与购物广告上的信息一致,有电话号码的应先查询确认,如发现信息、物品不相符不要轻易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