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媒体消息:“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建成,社区信息化服务体系和‘15分钟社区服务圈’基本形成。”记者昨天从淄博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淄博市第四个《淄博市社区建设三年规划(2013-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启动实施。
按照不少于3000户规模 有序推进社区合并
《规划》明确指出,按照不少于3000户的规模,有序推进社区合并,制定完善社区发展规划,将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警务室、幼儿园、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室、文体活动场所、健身设施、金融服务及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城(镇)中村,原则上按照城市社区进行规划;工业园区的村庄,宜建城市社区的要纳入城市社区建设规划,不宜建城市社区的按照农村社区进行规划,既不靠近城镇也不靠近工业园区的其他村庄,原则上作为农村社区进行规划。对于偏远山区、库区、湖区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的村庄,可以按居民居住点对待,不再进行农村社区规划。
加快区县、街道(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形成设施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优质、方便快捷的“15分钟社区服务圈”。
三千户以上的社区建立老年人照料中心
《规划》还确定了五项重点工程,来推动社区“组织、管理、服务”三大体系建设。
首先是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区县、街道(镇)全部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全部建立服务中心,采用“一站式”服务的方式开展社区服务。
其次是社区网格化建设。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原则上城市社区每500户、农村社区每200户划分一个网格,并配备2-3名专兼职网格管理员。
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强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构建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满足居民各方面的社区服务需求。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结合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等,及时调整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全面完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3000户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其他社区结合实际建设社区老年人照料设施。到2015年,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各区县至少建设一处老年社区。
鼓励社会知名人士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
深入探索“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处置的新办法,逐步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分离。凡撤销村民委员会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必须先对原村民集体资产进行妥善处置,再启动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鼓励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在职或离退休党员干部、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以及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照每300户1人的标准
配备社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