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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站行李费遭顾客质疑

时间:2013-07-03 11:00:09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近期,在济南市长途汽车站,夏女士和妹妹携带一台式电脑和一个电脑主机准备坐车回家。当夏女士买完票准备上车时,被车站工作人员要求购买生活用品票。尽管夏女士一脸不悦,但为了尽快回家,“迫不得已”买了一张20元的“生活用品票”(后经核实,夏女士所说为行李票)。回到家后,夏女士左思右想也想不明白:自己携带回家的东西又不托运为啥还要买票呢?

 
  为此,济南长途汽车总站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交通部1988年第201号《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六条“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第三十八条: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含残废军人票)免费10千克,每一张儿童票免费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而夏女士所携带的电脑不属于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零食、衣物、被褥等)。且夏女士所携带的物品重量和体积都超过了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免费范畴,所以应该予以补办行李票。对于夏女士所质疑的收费标准,工作人员说,《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在第六十八条也有明确的规定。行包运杂费按以下规定计收:行包按每100千克/公里折合1.5人/公里普通大客车运价计算;行包装卸费(一装一卸)按件计算;行包变更或取消托运手续费均以每票计算。运费多退少补,装卸费不予退还。
 
  工作人员表示,夏女士自己携带电脑,所以车站未收行包装卸费,收取费用为20元。如单纯发货,则需加上行包装卸费,共需25元左右。
 
  出行或回家,遇到类似的情况,旅客应该怎么办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可拨打济南市长途汽车总站兔兔快运24小时热线电话96999进行咨询投诉。或求助大厅内巡视的工作人员现场协商解决,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