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部分专业“分数级差”
山东大学实行按大类招生,在进行普通高校录取时,山大校本部以第一学校志愿调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1分;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以第一学校志愿调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首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
海大: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中国海洋大学各专业之间将不设分数级差。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投档,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所以报考专业志愿之间的顺序显得更为重要。建议中低分考生最好尽量回避相对比较热门的专业。
山财大:“分数优先”并非普遍适用所有专业
山东财经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当第一学校志愿录取不满时,可按招生政策规定,在本科线上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学校原则上认可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 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高考实考文化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分数优先原则”在普通本科专业录取上适用。出现平行分时,会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同时,也会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安排; 若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专业分配后,因专业不服从调剂等原因产生的计划缺额,在
录取最低线下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
递补。